發布時間:2021-11-30
當我們準備采用變頻器進行調速時,為了保障設備運行效益最大化,必須遵循10個原則。
1) 變頻調速裝置是有條件省電。在不影響使用的情況下,適當改變運行參數后,可以節省不合理運行參數消耗的電能,將正常運行轉化為經濟運行。
2)如果要降低頻率,降低值越大,省電越多。不降低頻率,變頻器原則上不能省電。
3)與電機負載率相關。當負載率為1 ~ 9時,節電率多約8% ~ 1%,當負載率較低時,對應的節電率較高。但無功節電率約為4 ~ 5,不含電費。
4)與原工況參數值的合理性有關。例如,它與壓力、流量、轉速等的可調幅度有關。如果可調幅度大,節電率會降低,反之亦然。
5)與原調整方式有關。或者用出口閥調節運行參數,不經濟。如果改成變頻調速,經濟合理。使用變頻調速后,比用手動閥調節操作方式多省電2 ~ 3倍。
6)與原來的調速方式有關。比如原來用轉差電機調速,因為調速率低,特別是中低速,效率只有5以下,不經濟。改為變頻調速后,節省了這部分電能。目前轉差電機仍多用于輕工、紡織、造紙、印染、塑料、橡膠等行業,所以采用變頻技術來實現,改造是重中之重。
7)與電機的工作方式有關。比如連續運行、短期運行和間歇運行的節電是不同的。
8)與電機啟動時間有關。比如24小時開機,一年365天的節電會大,反之會小。
9)與電機本身的功率有關。在相同節電率下,大功率電機的節電價值大,經濟效益大。即使節電率低于小功率電機,實際效益也更大。
10)在關系到本單位生產過程的重要工藝設備中,應優先選擇更大電容、性能更高級的產品。